2007年2月13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八哥辱骂邻居 主人需要担责

  陈先生问:
  我的邻居养了一只会学人说话的八哥,这只八哥从去年8月开始,天天被挂在离我家门口的不远处,满嘴都是骂人的脏话,令我无法容忍,整个楼道的邻居都对此议论纷纷。请问我可以到法院起诉八哥的主人,要求其赔偿我的精神损失吗?
  本报作答:虽然作为动物的八哥没有意识,但宠物的主人应对此负责,不能违反社会公德,同时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8条的规定,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八哥的主人承担停止侵害、恢复名誉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,还可以要求对方给付一定的精神抚慰金。